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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
奖项说明
1. 联考奖学金:根据考生2019年管理类联考总分(综合与英语二总分,满分300分,不包括优选面试加分),按照:联考第1名、联考2-5名、联考6-10名、200分(含)以上,共四档直接评定。联考奖学金一等奖、二等奖与三等奖获得者将不享受校友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;
2. 游学奖学金:联考成绩达到200分(含)以上的考生在实际参加游学项目时,可申请该奖学金抵扣游学费用。游学短线(8天以内)奖学金3000元(台湾游学除外),游学长线(8天及以上)奖学金8000元,该奖学金仅在读期间申请有效,若获奖学生不参与游学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该项奖学金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抵扣学费;
3. 校友奖学金:考生在规定时间段提出申请并提供华东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后评定;
4. 励志奖学金:考生在规定时间段提出申请并提供指定考辅机构培训发票后评定;
5. 中德双学位英语奖学金:考生在规定时间段提交托福成绩后评定;
6. 以上奖学金(游学奖学金除外)将以抵扣学费的形式直接减免。
四、
附则
1.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;
2. 除联考奖学金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获得者外,其他所有奖学金可以叠加,奖励总额不超过学费总额;
3. 联考奖学金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按照联考成绩名次评定,若出现并列名次,均按照同等名次给予联考奖学金;
4. 本条例由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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